金融管理局是金融的監管機構,其身份有點像香港的中央銀行,手上掌握着監察和監管的權力,而這權力是很清楚由上而下的。反觀新成立的金融發展局則主要是由下而上的發展機構,希望有助豐富金融產品,提升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地位。因此,金發局和金管局的角色完全不同,並不重疊。
適度監管金融機構,基本上是政府行為,故金管局過去兩任總裁都是政府官員出身,他們是在累積了一定財金經驗後,才轉往金管局任職。但由於他們沒有長時間在金融機構工作過,所以他們的經驗主要是監管的經驗,其最大的功能和目標就是維持香港金融系統的安全穩定。
至於發展金融市場則是商業行為,所以最好是由業界主動參與。個別金融機構的業務由機構自行負責,但一些屬於市場性的行為,則很難由個別機構單獨負責,尤其是那些發展不只是讓某一間機構獲益,而是整個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地位得到加強和鞏固,也即是香港金融業的事情,由業界代表以他們經營上的知識和經驗來出謀劃策更好。
那是屬於業務和經營的範疇,是由下而上的過程,而這個過程主要是意念和主張的反映,其中不涉及權力,所需的資源也非常有限。至於其成效到底有多大,我們很難現在下一個判斷,但如果投入不多,也不需要在現時的制度下動大手術,那麼在試行三年後再定未來路向,絕對值得一試。
所謂「擔保有限公司」只是技術用語,簡而言之就是非牟利組織,沒有股東,也沒有派息,就是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