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最高領導人習近平日前在北京中紀委全會上就反腐問題發表重要講話,金句中的金句是如下一段話:「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籠子裏,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範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這番話,抓中了反腐的要害,把握到反腐的關鍵,從「治本」戰略高度解決問題,稱得上是反腐最強音!
大家知道,「把權力關進籠子裏」是對民主制度權力制衡的形象說法,是克服「絕對權力產生絕對腐敗」的良方,屬於人類文明發展共同成果。習近平以這句話作為「制度反腐」畫龍點睛之筆,具有深刻寓意。
其實中共主政之初,也曾槍斃過天津市負責人張子善、劉山青等貪腐高官;改革開放以來,也處死過位列國家領導人的成克杰,懲治過陳希同、陳良宇等涉腐政治局委員,不可以說缺乏反腐力度。問題是,這些都是「個案反腐」,「治標」而未能「治本」,故此貪腐現象「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如今,習近平強調「把權力關進籠子裏」,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懲戒、防範、保障機制,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乃「千頭萬緒抓根本」!
既然中央反腐決心這麼大,建議盡快落實「官員財產申報公示」的陽光法案,以示「開弓沒有回頭箭」,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