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攝記甩襲擊罪律政司上訴

【本報訊】《蘋果日報》攝影記者成啟聰(四十一歲),去年初在政府總部外採訪期間涉嫌推撞男保安員,被警方控以一項普通襲擊罪,上月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但律政司卻認為裁判官的決定「違悖常理」,決定提出上訴。

指裁決違悖常理 與證據不符

律政司發言人指,成啟聰一案的無罪裁決與證據不符,指「根據現場的錄像紀錄,清楚顯示被告襲擊一名六十二歲護衞員,令其跌倒地上」,認為「裁判官的決定違悖常理」,遂已就成啟聰獲裁定無罪的判決,以案件呈述方式向原訟法庭提出上訴。

成啟聰去年一月九日在中環添美道政府總部外欲拍攝坐在車內、時任教育局局長的孫明揚,期間與一名保安肢體碰撞,後被警方控以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上月在東區法院開審,被告當時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事後成已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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