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歲青年在葵涌醫院留院期間,行經走廊時懷疑腳部揩到一名同房病友褲管,惹起對方不滿,繼而被瘋狂毆打,令青年慘變「豬頭」。家人不滿院方將事件視作等閒,採取三無措施;包括無報警、無將傷者送急症室以及無將兩人分房隔離。病人權益組織批評醫院縱容暴力,未能保障病人安全。
「唔覺意揩到佢褲管,佢就又飛腳又郁手。」耀仔(化名)本身患有腦分泌失調,去年十月到葵涌醫院留醫接受觀察。
上月二十三日,他如廁後步出洗手間,一名同房病友迎面而至,耀仔腳部無意間碰到對方褲管,結果被對方狂毆,而且拳拳打臉。
耀仔身體連中二十多拳,雙眼被打至瘀黑,痛楚非常。耀仔父親直斥院方冷待事件:「佢哋無將我個仔送急症室、無報警,又遲通知,三點發生,去到六點幾先打電話畀我。」
耀父最不滿是院方刻意淡化事件,想大事化小,「同我講好小事,我當初以為無事,點知第二日一去到見到個仔被人打到豬頭咁。」
耀父直言,一直漠視他兒子的安全,「醫院竟然繼續安排對方同耀仔住埋同一個病房,出入都撞口撞臉,搞到我個仔擔驚受怕,但佢唔敢報警,到我發現才代佢報警。」「唔報警就係縱容打人,姑息傷人者。」
立法會議員張國柱認為,精神病人都識分善惡,但醫院此舉會令施襲者以為喺醫院打人沒問題。
病人互助組織聯盟外務副主席林志釉亦指,院方有責任保障病人安全,防止被暴力對待,院方應報警及分隔涉事兩人。
警方證實,曾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其兒子於上月二十三在葵涌醫院被人襲擊,令到其臉部受傷。案件已列為襲擊造成身體實際傷害,暫時未有人被捕。
葵涌醫院發言人指出,當日發現一名病人臉頰有表面傷痕,即通知當值醫生檢查後,認為毋須即時轉送急症室。翌日,病人向主診醫生申訴頭暈,於是安排到急症室評估。
院方又表示,事發後已即時通知家屬,惟未能即時取得聯絡。發言人強調,事發後已向病人解釋報警的權利,只是病人未有提出報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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