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吓大家,請列出禮賓府同黃泥涌水塘公園嘅三個相同之處。無錯,其中兩項相同之處係,佢哋都擁有逾百年歷史、都係受到保護嘅法定古蹟,至於另一項相同之處就係,佢哋都淪為烏煙瘴氣嘅私人燒烤場!
大家應該仲記得,曾蔭權當家時候嘅禮賓府好似無掩雞籠,成為「八十後」BBQ聯歡場所。哈,諗唔到咁荒唐一幕居然喺港島黃泥涌水塘公園重演。本報自去年十月起多次直擊,日間供市民泛舟消閒嘅水塘公園,入夜關閉之後變成康文署外判員工嘅野火樂園,每逢假期夜晚,熱鬧咯,胡鬧咯,幾十人當正公園係私家花園,又BBQ,又煲煙,又隊啤,又追逐,次次留低大量垃圾,餐餐搞到烏煙瘴氣,咁搞法,水塘公園點止係法定古蹟,直頭大把污漬添啦。
嗱,法定古蹟被搞到烏煙瘴氣都係其次,最驚係一旦發生意外,咁就大件事喇。你知啦,野火樂園即係惹火樂園,萬一失火令古蹟受損,邊個賠得起呀?水塘公園被列得法定古蹟,梗係好珍貴o架啦,康文署監管不力,簡直失職兼失敗!
康文署點解釋呢?佢哋話喎,水塘公園範圍內係唔准燒烤嘅,經了解後,公園承辦商承認喺上年底曾經兩次舉辦員工及家屬聯誼燒烤活動。該署仲話,喺上年七月曾接獲同類投訴,並向承辦商發出勸喻信;對承辦商一再違反合約,該署已發出嚴厲譴責及警告信,之後會作突擊巡查同監察咁話。
嗱嗱嗱,係咪離譜吖?上年七月收到投訴,發完勸喻信就當做咗嘢,又唔跟進,又唔巡查,完全無王管,惹火樂園唔愈燒愈旺至奇啦,康文署咁不負責任,究竟係保護法定古蹟,定係破壞法定古蹟呀?所以話,港產官僚外判工作,連責任都外判埋,唔怪得保育工作愈嚟愈似呢個水塘公園啦,唔係歷史悠久呀,係一樣咁水皮咋!
講開保育,真係唔講猶自可,一講把鬼火。嗱,何東花園極具歷史價值居然隨時被拆毀,舊政府總部西座毫無保育價值反而被保留,應該保嘅唔保,唔應保嘅就死都攬住,咁樣搞保育,簡直本末倒置,九唔搭八!
咁講啦,如果話黃泥涌水塘公園係一座活化石,畀市民睇到歷史滄桑,咁港產官僚嘅頭腦就係食古不化嘅大岩石,畀市民睇到港府保育政策一塌糊塗。咁啦,如果官老爺無心又無力保護法定古蹟,不如退位讓賢啦,主動調職守水塘,話唔定對保育貢獻仲大o架,係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