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選擇以有限公司而非法定機構方式成立金融發展局,被指有意迴避立法會監察及《防賄條例》監管。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金發局主席史美倫昨於電台澄清,以有限公司註冊,是為了在資源方面有較大彈性,承諾將來會向立法會匯報工作,無意迴避議員監察,又強調金發局未有計劃向民間籌集資金。政府其後再補充,金發局成員屬公職人員,受《防賄條例》監管。
對於外界質疑金發局有多名「紅色背景」成員,包括前國務院總理朱鎔基之子、中金總裁朱雲來,擔心會被內地操控。
史美倫強調,金發局的宗旨是發展香港金融市場,一切以香港利益為出發點,成員亦以本地人及外資機構高層佔多數,委任準則主要看其業界成績,並非着重其背景。
史美倫又說,成立金發局不代表金融管理局做得不足,而是希望帶出業界對本港金融市場發展的意見,她早前亦曾與前金管局總裁任志剛會面,了解對方對金發局的意見,有信心兩者工作不會疊床架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