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處驗南丫IV「漏招」

十‧一南丫島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傳召多名海事處驗船主任作供,不但揭露海事處審批圖則及實地驗船人員各自為政,以致驗船粗疏「做漏招」,更顯示南丫IV沒有根據圖則所訂,設置可防止船艙快速入水下沉的水密門。當年參與驗船的海事處高級驗船督察馮偉文更在書面口供時稱,因事隔太久無印象水密門有否裝上,昨又一再推搪指水密門的安裝不涉及船體結構,驗船時即使無裝上亦非不尋常,在律師盤問下他終承認當年無留意水密門是否已裝上。

調查委員會聆訊昨查看多份南丫IV的造船圖則,根據圖則顯示,南丫IV底層尾部的舵房和油箱房之間,應該有一道水密門,用以防止船艙快速入水下沉,聆訊披露,建造南丫IV的財利船廠承認,一直沒有為南丫IV裝上該水密門,調查委員會的專家證人Armstrong認為,這是令南丫IV快速下沉致多人傷亡的其中一個原因。

現已退休、當年負責批核圖則的海事處前首席驗船主任黃志堅說,船廠並無通知海事處沒有設置水密門,又指船廠可作出改動不按圖則造船,只要改動不影響船隻安全,該處不一定不批,又指自己只負責審批圖則,當時圖則上有一符號顯示該處有一水密門,故他認為圖則符合規定,之後應由實地驗船的人員審視船隻有否按圖則建造。

水密門非結構部分

在九五年十一月及九六年三月先後兩次到船廠驗船的馮偉文則指,他當年是負責檢驗南丫IV的內部結構,由於事隔太久,他記不起驗船時的具體情況,代表調查委員會的大律師Beresford要求馮指出他驗船時有否看到門已裝上,馮回應指即使沒裝上水密門亦非不尋常,因該門不屬結構部分,「可以後來裝番上去」,強調他負責審視結構,有沒有水密門不是他的關注,經Beresford再三盤問,他才承認當時根本沒留意水密門有否裝上。

Beresford又指,根據當年文件,另一名驗船師在九六年二月曾指南丫IV有多項事項需跟進,驗船結果並不滿意,但馮偉文在一個月後復驗時,卻指有關事項已作改善,並向南丫IV發出三個月短期證書。至於驗船專家質疑船側板不夠五毫米是不合標準,庭上展示財利船廠在九五年給海事處的信件指,因材料限制,船板改為四點八三毫米,強調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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