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步報支持者 區議員求寬免被拒

【本報訊】前年區議會選舉爆出「種票」醜聞的京士柏選區,僅以兩票之差當選的梁偉權,因未取得支持者書面同意書,便偷步在選舉刊物中列出五十二名支持者的名稱,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有可能面對刑罰和被褫奪議席。梁早前向高院就此事申請寬免,但法官昨日判決指不接納梁因粗心大意而犯錯,拒絕給予梁寬免。

申請人梁偉權在前年十月廿二日向選民發送選舉刊物,列出五十八名支持他的團體和人士名單,當中包括演藝界的米雪和高志森;但原來他只得到其中六人的書面同意。而廉政公署接獲選舉主任轉介個案後調查所得,米雪、高志森和另外兩個團體雖已口頭同意支持梁但仍未給書面同意,餘下四十八人更記不起何時作出口頭同意。

僅贏兩票 對手提呈請

法官判決指本案關鍵是梁在發送選舉刊物前,是否已取得眾人的書面同意。梁聲稱已取得他們口頭支持,但其證供含糊,法庭也無法接納梁是粗心大意犯錯。另外,五十八名支持者中,未作書面同意的竟有五十二名,不算小數目;在區選中,梁僅以兩票勝出,法庭不能排除支持者名單對選舉結果有影響,若給予梁寬免,會對其他候選人不公。

以兩票之差失落議席的民協林健文,早前已提出選舉呈請要求推翻選舉,他昨日表示會繼續訴訟,法庭已要求他與梁於兩周內就判決作書面陳述,同時要他於下月六日前就選舉呈請建議時間表。梁偉權則回應指不會隨便放棄議席,因這是不負責任的做法。他強調自己與種票無關,而選舉刊物之事也純屬疏忽,他願意接受相關懲罰,但認為這不至於要褫奪其議席。

案件編號:HCMP 132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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