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大律師與事務律師屬於兩個唔同嘅專業分支,但就因為一個「大」字之差,令人誤以為兩者有高低之分,連律師會會長葉禮德(Dieter)嘅媽咪都有呢個誤解。
Dieter前幾日喺一個公開場合話,經過十年爭取,律師終於有機會喺高等法院、上訴法院及終審法院出庭發言,可惜「歧視」問題並非可以一朝一夕解決,事關喺公眾心目中,律師專業嘅認受性始終不及大律師,佢話自己亦曾多次被外行人問佢幾時先至會「升職」做大律師喎。
不過,最令Dieter沮喪嘅係,原來連佢媽咪都搞唔清楚兩者分別。回想當日Dieter滿心歡喜向媽咪宣布獲選為律師會會長,但葉媽媽不但唔覺得開心,仲好失望問點解阿仔執業多年仲未「滿師」升級做大律師,佢朋友個孫女廿五歲就已經做到大律師嘞,搞到Dieter哭笑不得。
如果葉媽媽知道Dieter最近做埋廣東省政協,唔知又會係驚喜定失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