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陳樹渠家族爆遺產紛爭

【本報訊】已故教育家陳樹渠之兄長陳樹霖的家族疑爆出遺產紛爭或需對簿公堂,陳樹霖妻子陳林日華在○二年過世後,女兒李陳燭雯墊支亡母的殮葬費四十五萬三千多元後,有關費用應由遺產中支付但不果,她昨日遂入稟區域法院,向擔任亡母遺產執行人的胞兄陳燿鉅追討有關款項。

原告李陳燭雯(Rosalind),被告是原告胞兄陳燿鉅(Orlando),他亦是林日華的遺產執行人。原告和被告是陳樹霖和林日華七名子女的其中二人,二人亦是陳樹渠的姪女及姪子。

入稟狀透露,林日華(下稱林)於八二年立下遺囑,指派兩名兒子陳燿鉅和陳燿熙擔任遺產執行人和信託人,根據遺囑條文,遺產執行人和信託人需要負責林日華殮葬的一切相關費用。林於○二年一月十一日過世,而陳燿熙則於一○年五月過世,因此陳耀鉅成為林的唯一遺產執行人和信託人。

案件編號:DCCJ 14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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