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民調:政府濫毀檔案 調查貪曾受阻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及審視本港公開資料及政府檔案管理制度,現行公開資料守則自九五年頒布後未曾修訂,亦沒有任何法例保障政府檔案,政府總部搬遷時,曾銷毀大量政府檔案,還包括「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私務及財政檔案。「東方報業民意調查」結果顯示,大部分受訪者直斥保護政府檔案制度不嚴謹,部門更涉及不恰當地銷毀政府檔案,剝奪市民知情權,如「貪曾」財務資料被銷毀更會影響日後調查工作,形同無王管,認為港府應盡快立法保護政府檔案。

申訴專員公署曾於一○年發表主動調查報告,批評港府的《公開資料守則》推行十多年來未作任何修訂,無法保障市民的知情權。惟事隔兩年多,問題依然沒有改善,申訴專員公署前年及去年分別接獲相關投訴四十及四十七宗,比九五至○六年的每年僅數宗大幅上升。期間至少八十八個國家和地區已制訂資訊自由法,因此公署決定再次主動調查,審研本港的公開資料及檔案管理制度,並且探討訂立《資訊自由法》及《檔案法》的可行性。

涉及貪曾私務與財政

不具法律約束力的《公開資料守則》於九五年訂立,公眾可按守則查閱各政府部門保存的檔案,然而港府保存的資料亦未必齊全,例如自政府總部搬遷添馬艦時,所銷毀的文件高度等同於三幢國際金融中心,包括曾蔭權私務及財政檔案。審計署前年發現有些部門無遵守守則,出現遺失、銷毀檔案的情形,日後如果想知道政策制訂過程的來龍去脈,沒有第一手資料查證,多個決策局及政府部門多年來沒有向檔案處呈交機密檔案,市民日後難以研究相關事件。

「東方報業民意調查」於上星期四至六以街頭問卷及電話形式,成功訪問二百五十名十八歲或以上市民,結果顯示,對於政府總部搬遷時曾銷毀大量重要政府檔案,四成五受訪者直斥做法不恰當,不應該銷毀;兩成三指會失去記錄政策及推動施政過程的依據;兩成一認為保護政府檔案制度有不足處。

亂用公帑監察多障礙

曾蔭權涉及多宗貪腐事件,惟特首辦曾銷毀曾蔭權任內的辦公室帳目及開支文件,四成五受訪者指摘會剝奪市民知情權;三成質疑有人亂用公帑都無人知;一成五指傳媒難以監察。

調查亦顯示,大部分受訪者認為特首辦銷毀部分財務文件會影響曾蔭權貪腐事件的調查工作,三成三擔心廉政公署難以搜集足夠證據;另三成三指資料不完整,影響調查進度;兩成四斥透明度低,涉黑箱作業。

對於大量涉及「貪曾」的財務文件無故被銷毀,四成受訪者狠批根本無法問責,如同無王管;三成感到做法不尋常;兩成更質疑是受「貪曾」壓力,銷毀罪證。

制度落後無法例保障

審計報告曾揭發有政府部門未經授權銷毀檔案,部門亦不時因檔案散失而拒絕披露資料,三成八受訪者斥檔案管理制度不嚴謹;三成二稱會影響追查涉及公眾利益事件的調查工作;兩成三擔心自行銷毀檔案是冰山一角。

《公開資料守則》實施多年從未修訂,現時沒有法例保護政府檔案,四成八受訪者認為,港府應盡快立法規管;三成一直斥制度落後,未能與時並進;一成五指現時做法無力保護政府檔案。

綜觀情況,大部分受訪者批評港府不重視檔案管理,令大量政府檔案被銷毀或被「消失」,外界無法追尋事件的來龍去脈及有效監察政府。

近年因部門遺失資料影響調查的事件

2012年 大埔龍尾灘要改造成泳灘,有環團指龍尾灘填海工程刊憲後,土木工程拓展署共收到二十三封反對信,但該署高級工程師在○八年七月尾的大埔區議會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上,匯報收到二十封反對信,三封來自環團的信「被消失」。

2012年 審計署發表年度報告,批評港府沒有嚴格要求免費或低價獲得批地的私家醫院按照合約,為公眾提供低價床位。立法會帳目委員會議員就此質詢官員時,食物及衞生局和衞生署都表示翻查不到有關資料。

2009年 十九歲少女莊頌賢○八年在赤柱被刺桐壓斃的死因研訊中,康文署康樂事務經理作供時指下屬已按指引巡查並撰寫驗樹報告,只是某些紀錄已遺失,但其後又改口承認沒有跟從指引。

2008年 市民李國賢發現與父母並無血緣關係,揭發當時贊育醫院發生調錯嬰事件,李欲尋回親生父母,但醫管局已將當年的出生紀錄銷毀。

2004年 立法會聆訊愉景灣換地事件,帳委會先後傳召多名官員作供,但因檔案文件散失及紀錄不全,始終無法確定責任誰屬,調查被迫不了了之。

2004年 立法會聆訊沙士事件,醫管局於爆發初期的決策是控制疫情關鍵,但醫管局高層當時的會議紀錄被揭發不完整,時任醫管局行政總裁何兆煒率領七個聯網總監舉行疫情會議,但三月十五日至二十四日的會議,卻沒有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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