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匯發言人表示,租約訂明商戶營運需符合法例要求,又稱接獲投訴後,管理處除向商戶發出口頭提示外,亦已去信要求確保牌照有效,惟未有正面回應該食肆是否領有有效牌照。
不過,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則證實,有關食肆曾獲暫准普通食肆牌照,惟於一二年九月底屆滿。由於該食肆尚未辦妥所需發牌條件,故未獲簽發正式食物業牌照,已向負責人提出檢控。自去年九月底至今,署方對該無牌食肆經營者共提出三宗檢控。
當區區議員陳有海認為,事件反映食環署與領匯有縱容無牌食肆經營之嫌,「食環署明知間餐廳無牌都只係檢控,領匯就淨係識得收租,完全冇理到人哋有冇牌,明明係業主都唔做好監管角色!」陳要求領匯須吸取教訓,保障市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