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素貞報道】差餉物業估價署屢遭詬病未有做好督承樓宇或地舖展示門牌的工作,至今仍有不少地舖或建築物並無標示門牌號碼,連累不熟路的市民及旅客經常要「兩頭岳」搵路。為提高效益,善用資源,差估署去年嘗試將監察編配門牌編號的部分工序外判,並以尖沙咀和旺角為試點,現正檢討成效,以制訂日後巡查門牌的工作安排及計算所要開支。
差估署早前委託一間物業顧問公司,於今年四至九月在尖沙咀和旺角的部分街道巡查門牌,有關合約金額為三萬元。差估署向本報表示,先導試驗計劃下的外判公司須按合約要求,巡查合約內列明的物業,並準確記錄標示門牌實況、匯報及向沒有正確標示門牌的業主發出勸喻信。差估署之後會跟進未有正確標示門牌的個案,要求改善,該署現正檢討有關先導試驗計劃的成效。
差估署自○七年至今共向未正確標示門牌號碼的業主發出超過五千封勸喻信及約四十份標示命令,但從未作出檢控。
差估署解釋,發出標示命令前,會先與業主或使用人聯絡和溝通,若有關人士仍不理會,差估署才會作出檢控。迄今市民都採取合作的態度,經差估署勸喻後,均遵從指示正確標示門牌號數,故差估署至今沒有作出檢控。
編配門牌號數時,差估署會依據街道的起點和走向,將位於街道左邊的建築物門牌列為單數,右邊為雙數,不會按個別業主喜好而編門牌號數。按目前的慣例,差估署只為新建樓宇編配單一門牌號數,讓發展商或業主在合併或分拆地下單位後,可彈性編配單位的識別編號,例如整幢樓宇的門牌編號是「18」,發展商或業主就可將地下店舖編為18A、18B或18C,如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