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兩工程唔環保
房署發言人解釋,為確保出租單位質素達到合理水平,當住戶遷出後,該署會視乎室內設施的損耗情況進行翻新。就上述單位而言,原租戶於○九年遷出後曾進行一次翻新工程,新租戶於同年遷入並於一二年遷出,故該單位現正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另一次翻新工程,以便單位可盡快出租。
「房署應該畀新住戶睇睇單位入面有咩可以保留,唔使吓吓都做還原工程咁浪費同唔環保,有理冇理都翻新擺明就係貪方便!」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表示,公屋單位需作裝修後才重新出租,做法雖無可厚非,但認為房署可就個別單位情況彈性處理,檢討現有政策,於環保及實用之間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