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上訴申加刑 噩夢未除

【本報訊】簡炳墀因涉及在上水鄉事委員會選舉向村代表提供十三萬元賄款,前年底被裁定賄選罪成及判監三個月零兩星期,他服刑期間一度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惟去年底上訴失敗後再度收監,雖然他昨刑滿出獄,但事件未告一段落。律政司當時已認為法庭判刑過輕,去年一月向上訴庭申請加刑,有關的覆核聆訊現仍在排期中。根據法例,賄選罪最高刑罰可判監禁三年及罰款廿萬元,故對簡炳墀而言,「噩夢」可能仍未解除。

在刑滿出獄後遭「追加」刑期而要再度入獄,過往亦曾發生。前沙田區議員李躍輝○九年參加沙田區議會大圍選區補選時,串同前九龍城區議員蔣世昌及另三人涉賄選,向選民提供利益,五人前年於區院被判囚十二至廿一個月不等。他們去年中刑滿出獄不久,即遇上律政司的覆核刑期聆訊,上訴庭最終將五人加刑至廿七至卅三個月,當時五人原以「自由身」到庭應訊,判決後旋即再被收監。

簡曾稱報仇 侯志強:未驚過

在涉案上水鄉委會選舉中與簡炳墀爭奪主席並最終擊敗簡的侯志強,曾出庭頂證簡;對於簡在獄中曾揚言「有仇不報枉為人」,侯志強昨表示從來「未驚過」:「我咁大個仔,都唔識個『驚』字點寫,我依家日日都坐喺××酒樓飲茶恭候佢!」侯表示不知簡已出獄,但亦不打算找對方,他說:「我自己都忙到死,掛住搵錢,邊得閒搵佢吖!」又謂:「我驚搵佢會嚇到佢呀,唔想同人哋講咁多嘢,費事人哋以為我幸災樂禍,同佢無嘢好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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