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入風雲:競選變執政

對於特區政府即將發表的施政報告,我們有必要搞清楚它與另外兩份文件的關係,一是昨天提到的財政預算案,二是梁振英競選行政長官時的政綱。

事實上,施政報告和財政預算案的關係、主次已經定好。以目前的政治環境而言,當然是政策先行,財政配合,但政府在制訂政策時,也要按照《基本法》的規定,並且嚴守財政紀律,所以財政預算案亦是政策制訂的其中一個制約因素。有關主導與制約的關係,可以在政府內部運作中梳理好,也就是在兩份文件出台之前,政府內部已經有了共識和默契。

至於競選政綱,是行政長官在競選時許下的承諾。在所有實行民主選舉的地方,當選者履行競選承諾是天經地義的事。然而,在香港的特定政治環境中,行政長官的競選政綱缺乏法定地位,也令政府在施政時被人質疑其政策從何而出?當中便引起了不少政治爭拗。

今次的施政報告,正好是新一任行政長官的第一份施政報告,其涵蓋範圍應該是未來四年半的施政,因此,把競選政綱轉化成為第一份施政報告,可以讓當時提出的政策思路有一個正式的政治地位。未來,政府官員可以用這一份施政報告作為藍本,而不必再用競選綱領作為基礎,始終政綱是用來競選的,當勝選之後進入執政、施政階段,就應該有新的文件。

當然,兩者背後的精神是一致的,但功用就有所不同:競選是比併理念,但執行時總要顧及現實,除了現實和資源的局限,也要安排緩急和先後的次序,做先做後也有很大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