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釋囚恐嚇懲教助理監四年

【本報訊】曾犯強姦的男子出獄後,疑翻廿年前「舊帳」,聲稱當時在監獄服刑時遭一級懲教男助理「寫花」報告,累他加監十天。該釋囚遂以「豪哥」名義,多次向懲教助理甚至連不關事的對方女鄰居,發出含侮辱成分的勒索信並附有陰司紙,要求賠償六千五百元。他在區院經審訊後被裁定刑事恐嚇、勒索和洗黑錢等五罪罪成,法官昨判刑時,斥責被告影響懲教員正常工作,且以不同手段恐嚇,明顯經周詳計劃犯案,遂重判他入獄四年。

四十七歲無業被告譚志堅,被控一○年五月廿四日至六月十二日,勒索男事主龍世勳(五十二歲)六千五百元,及刑事恐嚇女事主葉穎嫻(四十七歲)。被告另被控於○九年九月至一○年七月間洗黑錢共三萬五千元。

案件編號:DCCC 65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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