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虐兒案法官妙語贈母子

任職護士的母親「恨鐵不成鋼」,眼見十歲兒子學業成績差劣,憤而用藤條抽打兒子以作教訓,事後因社工發現他身上有瘀傷而報警,該名母親因而被捕惹官非。案件昨於粉嶺法院提訊時,控方最終撤銷起訴,改讓她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女裁判官吳蕙芳有感而發,給予被告溫馨提示︰「我都多謝阿爸阿媽曾經咁樣教我,但而家時代唔同,呢種(教仔)方法已經唔合時宜!」吳官又勸勉被告應該耐心教導子女,最終判她自簽五百元守行為一年。

卅六歲已婚女被告李卓靜,報稱護士,原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她在去年十一月十五日,在其落馬洲青山公路的住所內,襲擊十歲的文姓兒子因而對他造成身體傷害;控方昨向法庭撤銷被告控罪獲法庭批准。

同意案情指,現時就讀小學四年級的男事主,被社工發現他左肩及左胸位置有瘀痕,遂向他查問究竟,事主告訴社工因為自己讀書成績差,所以在事發時於家中遭被告用藤條抽打身體兩次。

社工之後陪他往醫院檢驗,證實他左肩位置有一個三乘三厘米的瘀傷,左胸位置則有一個二乘二厘米的瘀傷。事件報警,警方人員事後上問調查,被告在警誡下向警方承認犯案。

一身樸素打扮的被告昨日獨自到法庭應訊,表現平靜,未見有親友陪同,據知,她與丈夫除育有男事主外,尚有一名十多歲的女兒。

認藤條教仔法不合時宜

擁有社會地位的裁判官吳惠芳聞悉案情後,有感而發指「我都多謝阿爸阿媽曾經咁樣教我」,但認為要將子女教育成材,用藤條打已不適合,並勸勉被告要耐心施教,聽在耳內的被告亦虛心受教。

案件編號︰FLCC 2764/201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