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盼取回公屋與女同住

【專案組報道】本報昨日揭發大埔一名女子因心急售樓套現,卻不知公屋單位需補地價,又簽下「必買必賣」條款,將公屋單位以低於巿價約四成出售,擔心得不償失,元旦夜疑因此服食過量藥物死亡,以死控訴經紀。事件於區內引起極大回響,街坊不值經紀所為,而死者的丈夫阿鴻則表示無意責怪任何人,只是想取回公屋單位,並與稚女搬回居住。

「我個女得兩歲,仲未知點同佢講媽咪過咗身。」死者陳瑞貞的丈夫阿鴻稱,正處理妻子的身後事,已安排於一月七日設靈及一月八日出殯。對妻子以死控訴,他只感無可奈何,希望能與買家心平氣和地面談,取回單位,讓他與女兒搬回單位居住:「我淨係想個女有個瓦遮頭,打算等佢四歲先話佢知媽咪意外過身。」

區議員促訂指引防悲劇重演

協助阿貞的大埔區議員余智榮透露,不少阿貞生前的街坊及好友都不值地產經紀所為,他已聯絡阿貞丈夫,提供協助。他批評地產經紀為賺錢而間接釀成悲劇,促請地產代理監管局訂下清晰指引,防止類似事件重演。

代理:「公司同買家都係苦主」

有關物業公司負責人則強調買賣過程中絕無欺詐,他們只收取買賣雙方各萬多元佣金,與買家絕無利益衝突:「賣家問過社工意見,唔係衝動咁賣,賣得平定貴,我都無利益。我哋絕無呃,絕無騙,事件係一個悲劇,我好同情,但依家公司同買家都係苦主!」

地產代理監管局發言人表示,曾經收過有關個案的查詢,並已回覆查詢人。該名人士沒有投訴有關地產代理,但會檢視該名人士所提供的資料,如有需要,將會跟進事件。此外,如該名人士的家人欲投訴有關地產代理,可直接與監管局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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