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蘭桂坊尼泊爾籍酒保涉嫌強姦華裔澳洲女留學生案,昨在高院續審,女事主供稱,她在被告的酒吧喝至大醉後,被帶至酒店遭被告強姦及雞姦,期間她倦得連表示同意與否的能力都沒有,事後她躲到廁所休息,因害怕和絕望而放棄逃走,怎料再被迫性交和口交。她翌日回家將事件告知母親,母親聽後竟大怒掌摑她,並說:「這完全是你的錯!」事主作供至淚灑法庭。
廿一歲的女事主昨在屏風後用英語作供,她透露,她於澳洲出世,幼年回港在港完成小學及中學課程後,一○年再往澳洲升讀大學;她前年中因精神狀況轉壞,出現抑鬱、焦慮、失眠、飲食失調等症狀,並被診斷有邊緣性格失調,家人怕她濫藥,她遂休學一年返港,在志願機構做兼職。
去年元旦,她十一時許獨自往蘭桂坊找朋友,但沒碰上,見到和安里新酒吧POP,便坐在酒吧外的枱抽煙,這時自稱酒吧東主的被告Gurung Sanjeev(廿八歲)問她想喝甚麼,她不好意思不「幫襯」,便叫被告介紹飲品,被告便源源不絕免費奉上飲品,包括三杯雞尾酒、香檳和龍舌酒等,她雖已大醉,仍禮貌地喝下。
事主稱,當她再有知覺時已身在酒店房內,當時被告脫下她衣服撫摸她,她像「死狗般」躺着遭被告強姦,後來感到肛門劇痛,即大聲喝停,然後步履蹣跚行到洗手間,發現肛門出血。
她說,印象中被告與她發生性行為時行徑粗魯,曾用英語夾集粗言罵她及摑打她,她在廁所獨處時感到害怕絕望,身心疲累,已想放棄逃走,便返回房睡覺,怎料被告再與她性交及口交,但她已不大記得過程。
她後來回家將被姦之事告知母親,怎料母親及後父均痛罵她,指全是她的錯,母親更掌摑她,她亦自覺無好好保護自己。她又想,一般人對強姦的印象都是帶有暴力,並有掙扎和大叫,但她都沒有這樣做,因為她醉得連說話能力都沒有。她感到是自己的錯,也不想別人知道,故一直無報警。
兩天後她與一男友人共膳,對方指她有責任把事情說出來,免再有人受害,她同月五日與牧師見面,之後獨自到警署報警。她接受辯方律師盤問時承認至今一直有看精神科及心理科專家,又承認案發期間有服用醫生處方的多種精神科藥物。
案件編號:HCCC 17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