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重設扶貧委員會,第一項工作是設立貧窮線,確定需要幫助的對象,大方向雖然正確,但貧窮線究竟要如何釐定,標準是甚麼,卻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當局傾向於將家庭月入中位數的一半設為貧窮線,估計兩成人口落入貧窮線,這是否合理,同樣惹來不少爭議,可見要真正落實扶貧措施,殊非易事。
國際上有多種劃定貧窮線的標準,各有利弊,採用家庭入息中位數是最普遍的做法,但有的地方是入息中位數的四成,有的地方是五成,有的地方是六成。本港一直沒有設立官方貧窮線,民間團體大多採用家庭入息中位數的一半作為貧窮線,依此推算出百分之十七的人口、即全港約一百一十七萬窮人。扶貧委員會打算採取同樣的劃線方法,惟計算出的貧窮人口數字卻與民間團體有頗大的出入。中央政策組全職顧問王卓祺指出,若以家庭入息中位數的一半劃線,估計本港約有兩成人口落入貧窮線,較民間團體計算的百分之十七還要多,總貧窮人口至少有一百四十萬人,令人咋舌。
同樣的劃線方法,為何得出不同的貧窮人口數字?當局未作解釋,估計其中一個因素是所謂「福利轉移」,即是否計入政府提供公屋、綜援以及一次性紓困等福利措施。對貧窮的定義,不同機構有不同說法,反映劃定貧窮線有一定難度。假設兩個四人家庭,甲家是公屋戶,月入一萬元;乙家月入一萬五千元,但租住私人樓,到底哪一家比較貧窮呢?表面上看,甲家人均收入較低,但由於租私人樓的乙家需要付出較多的房租,生活負擔其實較甲家更困難。很明顯,貧窮線單計家庭月入而不考慮居住環境等其他因素,並不科學,也不公平。
過去港府扶貧愈扶愈貧,重要原因就是盲人摸象,不知道到底哪些人才是真正要幫助的對象。事實上,房屋問題是影響家庭開支的最大因素,那些買不起私人樓又沒有資格入住公屋的所謂夾心階層,由於相當一部分收入要交租,家庭開支捉襟見肘,生活之困窘往往比社會公認的窮人更不堪,只因他們收入可能稍稍超出貧窮線,便被社會遺忘。
貧富懸殊的另一個因素是人口老化以及長者貧窮問題。現時每六至七個港人之中,便有一個是窮人,而三個長者之中,就有一個是窮人。長者貧窮是結構性問題,單靠扶貧無法解決,現有的三根所謂社會保障支柱也無能為力,惟有落實全民退休保障制度,才能解除絕大多數港人的後顧之憂。
綱舉而目張。要解決貧窮問題,首要是打破居住及退保困境,否則,所謂扶貧必然事倍功半,甚至一事無成。說到底,扶貧工作千頭萬緒,遠比想像中複雜,設立貧窮線,只是萬里長征邁出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