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要用腦 棄保母

屯門公路小欖交匯處巴士轉乘站啟用,屬方便乘客由一路車轉乘另一路車的設施。例如,從前由屯門往沙田,須乘巴士到市區轉港鐵或其他巴士,如今只須乘坐區內特別班次到轉乘站,登上往沙田巴士便可直達目的地,既省時,又省錢。

本來此關乎街坊切身利益設施,單靠耳語相傳已火速令區內人士知悉;又或親身使用一兩次,亦盡知詳情。然而,當局高調發布啟用,部分傳媒亦十分「捧場」,連日報道。轉乘站啟用後首個工作天,署理運輸署署長更大清早親臨視察。

有錯乘特別班次到轉乘站、因而未能直達目的地的乘客,向在場記者投訴標示欠清晰,工作人員即如臨大敵協助投訴人轉乘正確巴士路線。事實上,特別班次巴士又哪會標示不清,相信只因乘客仍然睡眼惺忪沒看清楚而已!如斯乘客備受工作人員呵護,投訴更被傳媒引述,此等反應究竟是提升抑或降低社會水平?上錯巴士有何大不了?為何不先檢討自己錯在哪裏,動輒把責任推卸於人?

另一乘客接受訪問,謂使用轉乘站每程省了數元車資,車程又縮短二十分鐘。記者追問:「設施還有何不足之處?」該名本來十分滿意的乘客回答:「沒有座位,要站着。」巴士公司煞有介事回應:「有空間增加巴士班次,亦有足夠後備巴士疏導轉乘站的乘客。」言下之意,可多派巴士讓乘客有位可坐。但多了無謂巴士,道路更擁擠、空氣更污染、車資會更高,接着又是另一輪投訴?究竟四肢健全者多站二十分鐘,算甚麼?

有滿意轉乘站環境清潔、秩序井然的乘客,亦一樣有投訴:「為何沒人告訴我轉乘站每名乘客可享用十五分鐘免費上網服務?」這回他吃了虧,不知又應由誰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