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團體要求政府修改黃竹坑公屋地皮,改為港鐵港島南線黃竹坑站上蓋住宅用地時,把項目用地的四分之一作為居屋或夾屋。這個建議不錯,可是卻是不足夠。
港鐵擴建模式是以車站上蓋等土地開發,以住宅等出售收益來支付興建費用。在港鐵作為政府全資擁有的機構時,這個模式十分適當,但在港鐵上市後卻大有問題。
問題一是港鐵取得土地的價格極低,實際上是政府補貼港鐵房地產項目的地價,由於港鐵已是上市公司,政府補貼便是補貼股東的利益。
問題二作為上市公司,港鐵一直取得高額盈利,這些盈利至少應有部分再投入投資和經營費用,不應作為利潤分配。因此,以黃竹坑站上蓋物業而言,在當前公營房屋不足夠的時候,好應全部用來發展公營房屋。例如,一半作為居屋,另一半作為公屋,不需另設夾屋。
香港公屋輪候名單冗長,輪候期已不止三年,政府好應加速建公屋來縮短輪候期,改善低收入居民的生活。公屋建在地鐵站上蓋,對公屋居民來說,交通和服務措施大增,有利改善他們的生活質素和工作上學的方便。
住宅區內有不同收入層居民混雜而居,既增加社區的多元好處,也消除低下層居民的社會邊緣性帶來的種種問題。表面上把貴地皮建公屋,少了地價收入,但實際上卻會減少對公屋居民在福利醫療等各方面的支出;況且與其把地價收益歸於地鐵股東,倒不如給予低下層居民,改善他們的生活、社會形象與認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