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愛蒲」的樓上酒吧,被揭治安及消防危機後,情況曾一度收斂,惟佳節一到又故態復萌。本報上月曾報道油尖旺一帶樓上吧林立的「酒廈」,爆滿超收酒客兼逃生通道阻塞,記者於剛過去的平安夜再重臨現場,發現情況更見嚴重,一批批年輕酒客在聖誕倒數後加入買醉行列,酒廈幾乎層層爆滿,有酒吧更為多做生意鎖上逃生門加位,有走火通道更被亂放酒樽,滿地玻璃碎,一旦發生火警,整幢酒廈近千名酩酊大醉的酒客勢必難以逃生!
「末日不來,平安夜倒數完就要去醉蒲!」網上湧現狂歡號召,平安夜的樓上酒吧異常熱鬧,在踏入凌晨零時的聖誕節後,油尖旺一帶的樓上吧擠滿狂歡的年輕男女,雖然當晚警方到尖沙咀彌敦道及山林道的樓上吧查牌,但巡查過後不久,大批打扮前衞的「型男索女」又再上樓「喪飲」,在凌晨一時,尖沙咀一幢酒廈已有至少三十人排隊等「搭升降機」上樓。
記者發現,當日在尖沙咀一幢十六層高商廈內,十二間樓上吧中有九成均為「任飲」,在其中一間約二千平方呎的酒吧內,人聲鼎沸,大廳坐滿近七十人,包廂內又有近廿人舉行私人派對,加上十多名職員,酒吧內擠滿了約百人,而場內其中一個出入口更被鎖上,擺放更多桌椅招呼酒客。若按平均每間酒吧有八十名顧客推算,該酒廈當日逼滿近千名酒客。
不過,根據屋宇署規定,酒吧扣除廚房、廁所、吧台等三分之一面積,每十平方呎最多可容納一個人,而一般來說,酒牌局批出容納人數上限為每一千平方呎約三十人。「今日好爆!想入場都未必攝得入。」有酒吧職員透露,其公司在同幢大廈內經營兩間酒吧,當其中一間爆滿時,就要從另一間酒吧搬走十多張梳化及椅子「應急」,惟記者發現,職員搬運時將梳化和椅子擱在走火通道,夾雜着大堆酒樽,令通道寸步難行。
在同區另一幢十三層高的酒廈內,亦有十一間酒吧經營,惟當中有九層樓的防煙門均「中門大開」,方便酒客進出洗手間;其中六層樓的走火通道更被酒樽、紙皮箱等雜物佔據半條通道,甚至有樓層由梯間至電梯大堂都堆滿棄置酒樽。
記者在該幢大廈模擬火警的逃生過程,沿後樓梯由頂層步行至地下,惟沿途要跨過酒樽、紙皮箱等障礙物,途中更有梯間滿地玻璃碎片,要小心翼翼「檻過」,又曾因梯間濕滑而差點滑倒;而接近地下出口,更被大量裝修木板、紙皮箱、垃圾袋、梳化及清潔用品阻塞,記者需搬開雜物才能側身通過。若發生火警,酒客要帶醉逃生,恐怕比滴酒不沾的記者更為困難。
「政府有責任對獲發牌嘅酒吧作出監管,而嗰啲酒吧喺攞牌當日起亦已經要跟足所有標準嚟做。」前消防處處長林振敏表示,樓上吧「超收」及走廊塞滿雜物的問題已非朝夕,違規之餘,亦嚴重威脅大廈其他商戶和住戶安全。林建議發牌當局要加強巡查,以確保前往消遣的市民不致樂極生悲。他提醒市民如發現任何潛在危險或懷疑違規情況,應立即投訴,鞭策當局執法。
目前全港有一千一百多間持牌酒吧,超過四百間是樓上吧。食環署發言人表示,酒牌局正考慮就審批樓上酒吧的酒牌申請擬定指引,預期將於二○一三年上半年向立法會匯報指引內容。發言人指,根據《應課稅品(酒類)規例》,酒牌局可在酒牌中施行「附加持牌條件」,其作用是適當規管處所,確保運作不會違反公眾利益。任何人違反施加條件,即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而一○年至本年十一月,因違反牌照條件而被撤銷酒牌的個案共有十一宗。
圖/文: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