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已有水客 帶西藥香煙

【本報綜合報道】水貨客問題日益嚴重,廣東省海防與打私辦為此發表署名文章,剖析「走水貨」現象的來龍去脈,當中提到水貨客最早可追溯至清末,而在上世紀二、三十年代,已有三千多名活躍於羅湖口岸的水貨客,主要攜帶西藥、香煙入境,以及攜帶大米等農產品出境;至近年內地推動粵港交流,令水貨客有增加趨勢,當中不乏香港居民,二○一一年深圳口岸日均出入境旅客人數達五十七萬人次,即每天差不多有一個相當於中等規模城市的人口經深圳遷徙。

該文章指出,水貨客走私問題由來已久,成因複雜,打擊治理難度大,水貨客自清末已出現,至改革開放後,特別是近年的個人遊、一簽多行等政策推行,令水貨客人數持續上升。

政出多門難打擊

不少更被水貨集團操縱,採取多次出入境、每次小量攜帶、俗稱「螞蟻搬家」的方式,來回穿梭深港兩地各口岸之間賺取「帶工費」,人數大幅多於執法監管部門的隊伍,為口岸監管部門帶來壓力。

文章亦分析指,目前口岸的走私水貨問題由多部門管理,職能交叉,協調配合有待進一步加強,當中在口岸執法機構的設置上,既有海關、邊檢、檢驗檢疫三家中央事權單位,又有地方公安和口岸管理部門負責證件簽發、設施管理等,在目前「邊檢管人、海關管物」的體制下,海關對旅客的出入境次數、通關特點等無法及時掌握,而邊檢部門對旅客的通道選擇沒有技術限制,令監管及偵緝效果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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