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頭角禁區僭建石屋放租

【本報訊】本港市區租金昂貴,有人「無所不用其地」,疑在新界沙頭角禁區政府土地上僭建石屋出租,約一千六百平方呎的獨立屋,月租僅四千元,較市區及新界不少地區的租金便宜一大截,業主更稱可借工作為名,替租客代辦及續期禁區紙,吸引不少人租住,但這類僭建石屋隨時有機會被政府收地,有律師更指租客虛報在禁區工作,有機會觸犯刑事罪行,隨時惹上官非。

月租四千送禁區紙

有電子傳媒早前假扮租客「放蛇」,到沙頭角禁區一帶搵屋,在地產代理帶領下參觀一間面積達一千六百平方呎的石屋,該處兩房一廳,有獨立的廚房及廁所,並附送全屋家具,月租僅四千元。但代理承認該處為政府土地,原屬車房,石屋可能屬僭建而來,業主約半年前花數十萬元購買而租予他人。

代理透露,該處位置較佳,又方便飼養狗隻,加上市區租金愈來愈貴,因此該類僭建石屋愈來愈受歡迎,又「拍心口」保證被政府收地機會微乎其微,「租客唔會有問題,損失嘅係業主。」至於出入禁區所需的禁區紙亦會由業主代辦,連續期亦毋須租客出面,「佢(業主)有公司,當員工又好,總之佢有辦法。」

租住這類房屋其實陷阱重重,如被政府發現住在政府土地,當局有權接管房子,租客隨時失去居所。有律師亦指,假如有人報稱在禁區工作,但實質住在該處,已觸犯虛假陳述,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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