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執法慢 縱容食肆黑工

食肆公然聘用黑工,入境事務處竟「龜速」執法!油麻地有兩間食店被揭發聘請黑工,入境處接獲舉報後僅稱會記錄在案,拖延近四個月仍未採取執法行動,直至接獲本報轉介始拘捕兩名涉嫌非法工作的外傭及餐廳負責人。立法會議員與區議員均狠斥入境處執法緩慢,促當局就問題作出檢討及改善。

油麻地鬧市食肆林立,伍先生早在兩年前已發現廟街及新填地街分別有食店明目張膽聘用黑工,「每次去親嗰兩間舖頭都見到有(疑似)外傭喺入面做嘢,真係唔明點解冇人拉佢哋!」伍於今年七月決定向入境處舉報,結果僅獲職員回覆已將舉報記錄在案。

「我投訴咗成兩個月,一啲回音都冇,又冇拉人,入境處咁樣同縱容有乜分別?」伍指兩名懷疑黑工均操流利廣東話,於店內「一腳踢」當洗碗、樓面清潔甚至落單,相信事件非冰山一角。

入境處發言人證實,今年七月及九月曾接獲上述舉報,即進行偵察及蒐證等調查工作,早前已採取行動,成功拘捕兩名涉嫌非法工作並逾期逗留的外傭,同時拘捕兩名涉案餐廳負責人。

違逗留條件可罰款判監

發言人強調,倘外傭來港從事未經許可工作、開辦或參與未經許可的業務,即屬違反逗留條件,可被檢控及被遣送離境,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兩年,入境處亦會嚴格審核有關人士日後的工作申請。發言人又重申,僱用不合法受僱者亦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

「好彩同咗你哋《東方日報》講,如果唔係入境處都唔知要隔幾耐先肯拉人!」伍先生要求當局作出檢討,面對違法個案必須即時採取行動。

促設「服務承諾」處理投訴

油尖旺區議會食物及環境衞生委員會主席楊子熙亦認同,入境處絕對有需要就事件作出檢討,「既然有熱心市民舉報,入境處應該設立『服務承諾』約章,至少畀市民知道單嘢真係會有人跟進!」楊又建議負責簽發食肆牌照的食物環境衞生署可考慮增加罰則,倘發現食肆東主有聘請黑工的不良紀錄,可考慮拒絕發出牌照,以增阻嚇力。

「入境處收到市民舉報,拖足四個月先肯拉人,咁即係縱容犯法,漠視全港打工仔嘅權益!」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克勤直斥入境處行動緩慢,表現令人失望,並認為當局應倣效其他先進國家,拒絕曾在港非法工作的外傭再次入境工作。

記者:伍思明

攝影:黃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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