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工廈做教會違規非罕見

目前在港營辦宗教設施,並不需要領取牌照,但必須符合有關土地契約的條款及其容許的用途。不過,現時愈來愈多寺廟、道院或教會進駐工廈單位或地舖,原來不少屬違反土地用途。

改裝聚會室辦公室

工廈租金低且單位面積大,不少教會將工廈單位闢作辦公室及聚會室,本報早前便發現有逾十個教會進駐大圍兩幢工廈,周日主日崇拜時更人頭湧湧,令人擔心消防安全問題。另外,亦曾有地舖改裝成廟宇,放置捐款箱予人添香油。

根據地契條款,工廈只可用作工業或貨倉用途,若地政總署證實有單位被違規作宗教場所,即會作出跟進。雖然政府於兩年前推出活化工廠大廈政策,惟活化申請限制一直被批過嚴和欠彈性,致不同團體均先違規進駐,然後再等候審批改變用途。

華人廟宇委員會發言人表示,營辦宗教設施除了要符合土地契約的條款及其用途,亦要符合城市規劃、建築物安全、消防安全及環保等各方面規定,如有違規,需因應違規事項由有關政府部門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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