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13歲女剝剩內衣褲罰企

失婚婦人與十三歲女兒相依為命,望女成材卻錯用非常方法教女。見女兒不眠不休打機感憤怒,遂脫去對方身上衣服只餘內衣褲,並企圖推到屋外半裸罰企以懲戒。剛烈女兒不甘受辱,持生果刀威脅自殺,反遭母譏笑該刀無力自殘而遞上菜刀,期間婦人並用菜刀背輕敲女兒背部,最終因母親自行報警而揭發案件,非常母親昨日於粉嶺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獲准保釋至明年二月八日判刑。

無業女被告陳福球(四十八歲),倚靠綜援生活。控罪指她在今年三月廿五日於大埔廣福邨的住所內,虐待其十三歲女兒X。據辯方透露,被告一家於○四年來港定居,因被告和丈夫意見不合離婚,其後她便和X同住,相依為命,事發後,X獲安排往寶血會兒童村暫住。

被告患抑鬱症 不滿女兒打機

辯方求情指,被告受抑鬱症困擾,○九年三月曾勸X一同服藥自殺,幸對方堅拒不從;辯方又聲稱,案發後母女關係仍良好。裁判官稱讚X在本案中處理得宜,學業成績亦佳,勸誡被告要用適當方法教女,尤其至親更需好好保護下一代。裁判官先索取被告的精神、心理等報告始判刑。

持刀威脅以死抵抗遭譏諷

案情指事發當晚十一時許,被告發現X正在玩電腦遊戲仍未休息,憤而脫去女兒外層衣服,企圖將她推出單位外「示眾」。

被脫剩內衣褲的X,掙扎反抗期間到廚房取生果刀,威脅以死抵抗。被告反唇相譏:「你用生果刀殺唔死自己喎!」隨即到廚房拿出菜刀,交予X作「自殺」之用,但X未觸及菜刀,便遭被告用刀背敲打背部,X驚慌衝進廁所躲避。

由於母女爭吵聲過大,屋苑保安曾登門查看,得悉被告正在教女便離去。母女隔着廁門幾經討價還價,被告終於屈服,把衣物交還X穿上,終止約半小時的爭執。

被告之後報警,指X「企圖自殺」,X稍後被送往醫院檢查,身上並無明顯傷勢。警方調查後,揭發當中有虐兒情況而拘捕被告。警誡下,女被告招認,並且透露誤以為警方能協助她把X帶返大陸生活,始能圓滿解決事件,才報警求助。

案件編號:FLCC 231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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