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案底的內地漢聲稱財困,夥兩名同黨來港利用木棍及千斤頂等工具破牆入商戶爆竊,其中一次更在中區的老牌錶行竊取得逾二千二百萬元財物,另一次則爆竊海味店盜竊逾十一萬元的魚翅,終因在犯案現場留下其指模及DNA而被拘捕。被告昨於高等法院承認三項爆竊罪,法官判刑時指他在短短半年內已犯下兩宗嚴重爆竊案,手法專業且商戶失竊嚴重,故將他重囚六年八個月。
四十四歲被告高創爐涉及三宗爆竊案,控罪指他在一○年八月廿七日於中環干諾道西爆竊萬興隆貿易公司四包魚翅,價值十一萬五千七百多元;另在一一年二月二日至六日期間先後爆竊干諾道中的大中華錶行約二千二百萬元財物,及錶行鄰舖的佛哲書舍三千五百元財物。
案情指,萬興隆的東主案發前一晚離開公司前開動防盜警鐘,翌晚十時警鐘響起。店主事後發現該店的一幅牆被爆開一個大洞,店內四包魚翅被盜,警方發現被告指模。至去年農曆年初一早上,保安員聽到店內警鐘聲,店主同日回店但沒覺異樣。
至他初四回店,始發現店內一幅相隔鄰店佛哲書舍的牆被爆開一個大洞,保險庫的鋼門亦被「開」洞,店內五百廿隻值逾二千萬元的名貴手錶被盜,現金與其他財物約一百八十多萬元亦失去,佛哲書舍也被盜去一千三百元現金及一部影碟機。警方在現場發現有被告DNA,遂通緝被告,他在今年五月底入境時被捕。
案件編號:HCCC 378/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