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十歲裝修工與十三歲讀中二的兒子達成協議,兒子要行為良好,否則會遭剃頭髮作懲罰。今年十月四日裝修工指兒子在校內表現欠佳,實施剃頭髮懲罰,兒子因覺得髮型醜陋曠課,裝修工翌日從校方得悉兒子缺課,盛怒下用電線鞭打兒子背部三下,留下傷痕,學校社工稍後揭發事件報警。涉案被捕裝修工黃志堅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昨在九龍城法院獲准以一千元簽保守行為一年。
案件編號:KCMP 1377/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