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廢料無遮無掩地在街上傾倒,揚起滾滾沙塵,環境保護署接獲市民舉報,竟指只屬暫時存放無法跟進,遭質疑監管不力,變相令非法棄置廢料合法化。立法會議員與區議員均指隨處傾倒廢料影響公眾衞生,直斥環保署執法過於寬鬆,且對暫存定義糢糊,促作合適規管,減低對公眾造成影響。
在政府有份提供資助的「樓宇更新大行動」及不同樓宇裝修工程夾擊下,土瓜灣區內大小街道近日均沙塵滾滾,街上觸目所及皆為一堆堆被棄置的建築廢料,「一車一車咁推嚟,就咁倒喺條街度,搞到成日都好大塵!」在附近工作的阿怡(化名)曾向環保署投訴,未料竟獲覆建築公司只是暫存而不是非法棄置,因此無法跟進,「無時無刻都見佢(廢料)擺喺度,咁都算暫時存放?政府到底有冇規管?」
記者實地了解期間,目睹有建築工人直接在街上傾倒建築廢料,每當傾倒即揚起大量沙塵,途人均需掩鼻而行。不過,亦有工人不斷將建築廢料運到街上後,即時將廢料運上貨車,或以膠桶盛載廢料暫時存放於路邊,未有對途人造成太大影響,做法明顯有別。
環保署發言人承認曾接獲有關投訴,並即時派員到場巡查,發現有工人於街道上傾倒建築廢料,以便稍後由工程車運走,已提醒負責人要採取合適防塵措施,及盡快清理,再次巡查時廢料已被清理。發言人重申,非法棄置建築廢料可被判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過去一年被檢控的個案便有四十三宗。至於暫時存放是否設有指引與限制一事,發言人則未有回應。
九龍城區議會食物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委員任國棟稱,區內街上暫時存放建築廢料情況常見,坦言隨便在地上傾倒會對環境衞生造成影響,「個個見到倒啲泥頭喺街都冇後果,全部有樣學樣咁就大件事!」任認為環保署應了解事件的嚴重性,並因應情況作出適當處理或即時執法,以對違規建築公司給予適當的警告。
「我放啲垃圾喺街度,同執法人員講話會遲啲執走,你估會唔會畀人罰千五蚊?」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克勤認為,現時法例並未就「暫存建築廢料」訂定明確限制,明顯存在灰色地帶,認為即使建築廢料只屬暫時存放,亦應以不影響行人及公眾衞生作大前提,並以有效措施,如以膠桶盛載或以帆布覆蓋廢料,將影響程度減至最低。
記者:林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