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繼消防車及救護車後,警方亦計劃在警車加裝攝錄鏡頭,警方強調,目的是要提高駕駛人員及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以及當警車遇上交通意外時可作搜證之用。不過,關注警權組織則表示擔憂,警方會利用鏡頭拍攝市民參與示威遊行的過程,製造白色恐怖,要求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跟進。
警方發言人表示,明年初更新車隊時會引入「安全駕駛輔助記錄系統試驗計劃」,屆時新警車會安裝五個鏡頭,其中兩個於前景、一個於後下方、一個於左前下方,另一個則攝錄錶板,但只會在車輛引擎啟動時才會錄影,錄取的影像並非以個別人士為目標,每隔四小時會重覆錄影,錄影片段不會永久保留,只會在調查交通意外或嚴重事故時才會取用該錄影片段,並須由獲授權的單位交通部主管人員負責處理。
發言人續強調,警方已就該試驗計劃作內部諮詢及簡布,並已徵詢法律意見,確認系統操作符合私隱條例的規定,並非用以拍攝參與示威遊行人士。據悉,片段只有畫面,不會有聲音。
民陣警權關注組召集人王浩賢則表示,警方作任何攝錄必須與調查罪案有關,否則不應任意在街上進行任何攝錄,否則會侵犯市民私隱,亦會製造白色恐怖,令參與示威遊行的市民感到憂慮,擔心樣貌會被拍攝下來存檔,日後被追究。
警察員佐級協會發言人表示,警隊早前已諮詢前線警員,員方認為在改善駕駛安全的大前提下,同意有關安排。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曾昭科亦指,當警車發生交通意外時,鏡頭拍攝所得片段可作為獨立證據,其實是保障駕駛的警員及道路使用者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