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除無牌賓館走法律罅以月租方式營運外,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亦有巡查不力、執法求其之嫌,該署於網頁公告三間面臨撤銷或被撤銷牌照的賓館名稱,但本報發現其中兩間仍公然收客,視當局「透明」,但署方卻懵然不知。
位於旺角彌敦道永如大廈的金茂賓館已於本月三日被撤銷牌照,記者昨巡查卻發現,該賓館門外雖烏燈黑火,但按門鈴則有女職員應門。記者佯稱為內地親友預訂一間雙人房,由元旦日起入住三日,職員稱可安排,每日六百元人民幣(約七百四十港元),更囑記者早日落訂,以免錯失良機。記者亦曾兩度成功致電訂房,款項則存入內地一個非以賓館命名的個人銀行戶口。
另一間華興酒店,牌照處網上公告指「已於2012年11月20日通知上述牌照持有人,打算根據《旅館業條例》(第349章)第10條撤銷有關牌照」,但卻無列出正式撤銷牌照日期,令人摸不着頭腦。記者昨到上址了解,華興仍有不少旅客入住,職員稱有房出租,日租五百,元旦日需加五十元。
民政事務總署答覆本報查詢時,仍未能說出何時撤銷該賓館的牌照,只稱旅客應自己決定是否入住,將責任推給旅客。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當局執法用字含糊,又不列明確實執法日期,做法有待改善,會令旅客感到當局執法不嚴,質疑一旦發生事故,責任誰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