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走茶涼本來是官場的正常現象,想不到的是,港府執法亦作如是觀。新政府上台近半年,社會聚焦高官僭建及道德操守,反而前朝曾蔭權政府的貪腐及僭建醜聞卻被「打入冷宮」,原因是當局調查拖拖拉拉,迄無下文。厚此而薄彼,厚前而薄今,令人質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已淪為一句空言。
「東方報業民意調查」顯示,問及最關注的前高官醜聞時,四成二受訪者選擇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涉及貪腐醜聞遭廉署調查;一成九指是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僭建地下宮殿;一成八關注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官商勾結遭廉署拘捕;而關心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涉騙取官津被控的只有不足一成。諷刺的是,沒有多少人關心的麥齊光案,當局查起來雷厲風行;最多人關注的曾蔭權貪腐以及唐英年僭建案,當局卻換了一副面孔,一拖再拖。當局查案及執法一緊一鬆,一張一弛,完全是雙重標準。
事實上,本報年初揭發曾蔭權「貪遍省港澳、歎盡海陸空」連串醜聞,其背後的政商關係網也浮出水面,只要廉署按圖索驥,不難查個水落石出。然而,廉署至今未交代任何調查進展,卻一再以「不評論個案」作擋箭牌,迴避社會各界的質詢,令人質疑是否企圖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不了了之?
唐英年僭建事件亦如此。當初屋宇署入屋搜集資料,廉署高調介入,風風火火,煞有介事,可惜查來查去再無下文。最令人側目的是,大多數捲入僭建醜聞的高官有錯即改,拆除僭建物,但唐英年的豪華地宮仍然原封不動,屋宇署也沒有交代任何跟進行動。同樣情況也發生在前食衞局局長周一嶽身上,他的住所露台僭建物一如當初,如果不是當局有意放縱,有關人士豈敢視法律如無物?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本港涉及貪污的投訴直線上升,僭建問題愈演愈烈,顯然是高官權貴帶頭知法犯法作出壞的示範。而當局執法並非一視同仁,而是官官相衞,對權貴網開一面,對一般市民卻冷漠無情,早前有新界村民僭建被法庭罰款,當事人炮轟同樣是僭建,為何權貴可以逍遙法外,村民卻要受罰?上述調查亦顯示,對於前高官涉及重大醜聞當局卻遲遲不追究及解決,四成六受訪者批評港府失威信;兩成五指未能起阻嚇作用;一成九指不及時解決問題,必然積重難返。
人比人,氣死人。台灣的陳水扁下台不足半年即因貪腐入獄;內地中共第五代將反腐敗作為施政第一把火,創下高官貪腐線索曝光六十三小時即下台受審的速度。反觀梁振英上台近半年,仍深陷誠信及管治危機中不能自拔,施政寸步難行,貪曾逍遙法外,權貴僭建如昔。哀莫大於心死,一度對新政府撥亂反正寄予希望的市民已經等得不耐煩,開始失望,而當失望變成絕望,新政府也就玩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