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建議終審法院審理外傭居港權案時呈請人大釋法,一併解決「雙非嬰」居港權等個別問題,這本來是合乎社會整體利益、順應港人主流願望的好構思,豈料反對派尤其訟棍黨對此大肆攻擊,甚麼「破壞法治」呀,「損害司法獨立」呀,簡直將人大釋法當作「洪水猛獸」,實質是掛「司法獨立」之「羊頭」,賣視香港為獨立政治實體之「狗肉」,挑戰「一國」主權之險惡用心昭然若揭!
首先,誣衊、抹黑人大釋法的做法完全違反政治倫理。因為香港之所以擁有獨立的司法權、擁有終審法院的設置,是來自中央人民政府透過《基本法》的授權。換言之,「一國」主權乃是香港「司法獨立」及終審法院的權力來源。古云「皮之不存,毛將焉附?」背離「一國」主權,無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構的憲制地位,「司法獨立」就成為「無源之水」、「無根之木」!
再者,指摘人大釋法「破壞法治」的說法本身就是名副其實、不折不扣的破壞法治。因為「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法律基礎是《基本法》,而《基本法》明確規定人大常委會擁有「本法的解釋權」,即是說人大釋法本身就是法治的不可分割部分,人大釋法正是履行法治的體現。很明顯,罔顧「一國」主權,對人大釋法採取敵對、仇視立場,根本就是對法治精神的粗暴破壞和踐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