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與14歲妞性交 城大生候懲

【本報訊】父親為警務人員的香港城市大學一年級男生與十四歲中學師妹拍拖,期間兩人不但在女童家中性交,情到濃時更「即興」在男生住所樓梯間發生性行為。涉案男生又將女童傳送給他的廿二張半裸照片存檔。二人分手後,女童向母親傾訴揭發事件,女童母親報警。被捕男生之後被控與十六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等罪,他昨在觀塘法院認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明年三月四日,以待索取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期間准被告保釋。

認錯求情 盼保釋應考

被告王邦樺(廿一歲)報稱學生,他承認兩項與十六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及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控罪指被告去年十二月某日及同月卅日,在被告位於秀茂坪順利紀律部隊宿舍的住所樓梯間及女事主所居住的觀塘合和大廈一單位,先後與十四歲女事主非法性交。控罪又指被告今年三月廿二日,在家中管有女事主的廿二張半裸照片。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與父母同住,父親任職警務人員,母親則是行政人員。辯方又指被告以不正當方法處理性需求,現已知錯,希望法官讓被告保釋外出應考。

案件編號:KTCC 667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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