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內地反貪腐,不能單依靠領導上層的努力。十八大後習近平與王岐山當然會銳意反貪腐,可是即使中共政法委和中紀委本身亦藏有不少貪腐分子,要兩人依靠這些系統去反貪腐,頗有難處。
反貪腐應是全民運動,中央和地方領導層支持,會是反貪腐最後懲治貪腐官員的保證;要全面揭發貪腐只能依靠廣大的民眾。網絡反貪腐是一個重要渠道,但要是實名舉報並在網絡上廣傳,使中央與地方領導知悉。實名舉報往往最大效果是由貪腐分子工作的政府部門的其他工作人員,舉報他們才知道的貪腐實際情況和提出確鑿的證據。
換言之,反貪腐的力量最有效的是在各個部門、各個領域工作的民眾在工作與生活遭遇到貪腐情況時,挺身而出,實名舉報。
從內地最近一些事例看,這樣的情況正逐漸形成趨勢。一個例子是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兼太原市公安局局長被停職調查,理由是他的兒子醉駕並襲擊交通警察,他直接干預,縱容公安集體作偽證,包庇其兒子免刑責追究,在內地這屬「小事」,不易扳倒副廳級的高官。可是就是涉案的交通警察不妥協,如實上報,即使上級受到干預,修改證供,這交通警察沒有隱藏,不願作假證,受到威脅亦不退縮,繼而在網上傳出消息及上載有關的視頻,由此引起中央公安部與山西省的關注,立案調查,導致其人停職。
這個案例顯示出,內地工作人員堅持本職便足以抗衡權勢。有此,反貪腐大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