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七歲中五女生三月八日受託幫同齡女好友提款時,暗中記下提款卡密碼,後趁幫好友保管銀包時,偷去提款卡分數次提款共一千二百元,以及使用該卡透過「易辦事」系統購物,最終被好友登入銀行網站查數揭發事件。女生昨在沙田法院承認五項盜竊及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還押至十二月卅一日以待法庭索閱有關報告始判刑。
被告禤愷君承認今年三月八日偷取女事主黃潔琛的提款卡,並於同日及三月九日,在沙田、大圍及紅磡港鐵站,四度提取共一千二百元。被告另承認於同月十二日,在荃灣荃豐中心一間店舖,使用事主的提款卡購買一件價值卅九元的貨物。
案件編號︰STCC 5747/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