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協議》縱容兩電喪加

【本報訊】港府與兩電的《管制計劃協議》暗藏魔鬼細節,容許兩電將燃料上漲成本全數轉嫁用戶。環境局副秘書長劉利群昨承認兩電有權在實報實銷原則下加燃料費,因現行電費調整機制只適用於基本電價,意味着兩電只需每年控制基本電價加幅不高於百分之五,即使淨電費因燃料費勁加令加幅逾雙位數,兩電亦毋須取得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一味喪加,協議昨遭立法會議員狂轟。

議員轟不承擔成本開支

現時電費組成可分為兩個部分,包括基本電價、燃料費,再扣除特別回扣後,計算出翌年淨電價加幅。按照有關協議規定,假若預測基本電費加幅不高於百分之五,兩電毋須行會批准即可如常加價。工黨李卓人則批評兩電每年盈利爆燈,仍將燃料成本全數加諸市民身上,從無分擔一分一毫的成本,批評兩電「賺到盡、食到盡」。

環保團體世界綠色組織政策倡議經理黃俊賢昨稱,兩電表面上只加成本開支,是包裝手法,是為明年《管制計劃協議》作中期檢討談判時爭取籌碼。環保團體「綠色和平」約十名成員昨到紅磡中電總部玻璃外牆,掛上「扮環保打劫」大字,抗議中電將減排成本全數轉嫁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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