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出街 股價墮崖 斥巨資難挽狂瀾

【記者麥文浩報道】「霸王」由陳啓源成立,○六年開始揚名中港,至○八及○九年更上一層樓,開始推出不同系列等產品,又先後請來成龍、王菲和甄子丹等巨星作旗下各品牌代言人,業績蒸蒸日上,復於○九年七月在港上市,但自一○年七月《壹週刊》的涉案報道刊出後,「霸王」慘遭打殘,及後雖然斥資數以百萬元計的向公眾和聯交所澄清、聘請媒體顧問及在2010年廣州亞運賣廣告,至今仍未重振雄風。

上半年蝕3.27億

霸王集團的股價自涉案報道出版後便開始「插水」,僅一星期便急挫一成六,其市值也應聲蒸發廿九億元。事隔兩年半,霸王集團的股價更由當日的5.88元跌至昨日收市時的0.67元。另外,該公司發表的最新中期業績報告指,今年上半年錄得虧損為三億二千七百萬元。

《壹週刊》的律師昨稱,霸王集團的索償期定在去年六月底止,顯示涉案報道自去年七月已不再影響霸王集團。霸王集團的律師反駁指,涉案報道令霸王集團由高峰「墮崖」,至今仍有殺傷力,但霸王集團從商業及法律角度考慮後,於上月決定只按已取得的核數報告索償,才將索償期限定於去年六月底。

《壹週刊》的律師稱,霸王集團於○八及○九年的收入增長率異常急速,分別達五成三和三成四,是因推出不同系列產品,包括佔今次主要索償部分的「追風」系列,但該勢頭未必可持續,若不一併考慮○六及○七年的財務資料,便會歪曲實情。霸王集團的律師反駁指,霸王集團於○八年擴充和○九年上市,○九年的規模是○六年的三倍和○七年的兩倍,若用規模小得多時的數字與○八和○九年比較,反而會歪曲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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