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被指縱容食肆非法擴展營業,令阻街問題無日無之。早已成為食肆阻街黑點的荃灣路德圍一帶,幾乎每晚筵開過百席,食環署承認過去一年曾接獲近三百宗投訴、檢控逾二百次,但情況依舊每夜失控,問題毫無改善迹象。立法會議員狠斥食環署檢控力度不足,令部門淪為「冇牙老虎」,要求加大執法力度。
食肆非法擴展營業個案幾乎遍布全港每個角落,即使市民不斷投訴,情況依然失控,就連申訴專員公署亦發現問題嚴重,早前宣布要主動調查,問題的嚴重性已不言而喻。其中荃灣路德圍與登發街一帶早已成為食肆違規擴建黑點,行人通道自中午起已被擺放大量枱櫈及雜物,每晚華燈初起即筵開百席饗客,行人道擠得水洩不通。黃先生每次途經時皆被困得無路可行,「晚晚都擺一百幾十圍,雜物又通處擺,搞到成條街立立亂!」黃曾向食環署投訴,不滿問題解決無期。
記者實地了解時,發現上址有逾百圍食客進食,走在通道之上儼如進入食肆範圍,至於膠桶、發泡膠箱及竹簍則擺滿一地,阻塞行人通道之餘,更嚴重影響環境衞生。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該署不時派員到上址一帶食肆採取突擊行動,檢控違例阻街店舖。該署過去一年共接獲二百八十六宗相關投訴,並曾向違規阻街食肆提出二百二十一宗檢控,其中針對食肆違規經營的檢控便有八十七宗,其餘一百三十四宗檢控則針對食肆物品阻街問題。
發言人稱,根據《食物業規例》,如持牌人在食物業處所核准範圍以外經營,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三個月,另每日罰款三百元;於公眾地方擺放物品造成阻礙則可引用《簡易程序治罪條例》檢控,最高可判罰款五千元或監禁三個月;並可按「違例記分制」,暫時吊銷或取消屢次違例的食物業處所牌照。
「檢控罰款都完全冇阻嚇作用,食肆為咗做多啲生意而阻街,收告票就變相當交租,好明顯依家嘅票控已經完全冇阻嚇力!」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委員王國興直斥食環署檢控過輕,未能根治問題,並指食環署雖吊銷屢次違規食肆的牌照,可惜該署一直鮮有使用「撒手鐧」,令部門淪為「冇牙老虎」,「晚晚擺百幾圍枱做生意,咁嚴重都只係發吓告票,食環署有必要向公眾解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