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內地漢 盜鋸土沉香判監

【本報訊】內地漢稱以為找到五百元日薪的「筍工」受聘來港割蘑菇,到埗後才知要「割」的是屬中國珍稀瀕危樹木「土沉香」,他鋸樹時遇上進行反爆竊行動的警員而被捕。被告昨於區院承認偷竊罪,法官指他雖然認罪,獲准扣減刑期三分一,但官指同類案件猖獗,接納控方的加刑申請而將他加刑四分之一,一減一加後最終將他判囚廿七個月兩星期。

辯稱日薪五百元割菇

卅六歲被告楊亞營,被控在今年九月十二日於大埔頭村華樂豪庭附近偷竊一點零三千克土沉香,市值約三萬七千九百八十元。案情指,警方在事發日下午五時許,在大埔區進行反爆竊行動時,見到被告正在鋸樹,樹旁另有兩名男子負責檢取樹皮,警員見狀上前截查眾人,在樹旁的兩名男子先行逃脫,被告卻被逮個正着。被告在警誡下表示之前以為受聘來港是割蘑菇,日薪可獲五百元,他又指當時是持雙程證來港,此行來港目的除受聘外,亦要來買藥油。

辯方求情指,被告已婚,育有一名七歲女,冀多賺點錢支付病父的醫藥費,以及女兒的學費才來港工作,一直以為是割蘑菇;到埗才知是鋸樹,他亦承認知道要鋸的是土沉香,他指自己並非主腦。

案件編號:DCCC 100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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