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李德義前媳:12億贍養費未收到

【本報訊】恒豐企業主要股東李德義的兒子李建勤,去年被高院原訟庭裁定,要向前妻曾昭穎支付天價贍養費逾十二億二千萬元,惟判決至今超過一年,據稱李建勤一方只是支付了「零頭」,十二億元大數仍未支付。曾昭穎昨日就另一宗與李氏父子的訴訟到高院應訊後,在庭外透露李氏父子已就贍養費案提出上訴,上訴案定於明年十月廿一日審理五天,她會於本月底向上訴庭提出申請,要求批准她使用勝訴判詞,於海外向李氏父子追討未付的贍養費。

累積利息9,980萬

曾昭穎拒絕透露現在收到所謂「零頭」的金額,但就表示由判決至今,由贍養費累積的利息已達九千九百八十萬元,而現時對方欠付的金額仍有十二億元,換言之絕大部分的贍養費本金仍未到手。

雖然就支付贍養費一事無人申請過暫緩執行令,不過她指由於李氏父子的資產多在海外,在港資產有限,法庭又下令判決書需要保密不能向第三者公開,她無法拿判決書到海外進行追討,因此她會向上訴庭提出使用判詞在海外追討,該項申請將在本月廿一日審理。

曾昭穎昨到庭是為申請暫緩另一宗他與李氏父子的民事訴訟。她與李建勤○八年離婚後,李德義於一○年入稟指控她在與李建勤簽署婚姻分產協議時作出欺詐陳述,而她則反申索李氏父子串謀損害她的利益。李德義在去年二月同意終止該指控,父子更向法庭表示承擔曾昭穎的反申索(下稱反申索案)責任,賠償額會在贍養費案有結果後處理。

她在庭上陳詞指,反申索案的有關賠償額涉及前夫家的財產,但因未知有多少是屬前夫名下,這點亦正正是贍養費案的關鍵問題。由於贍養費案將有上訴,結果可能完全扭轉,故她要求暫緩處理反申索案的程序。惟法官即時否決其申請,但詳細理據稍後公布;法官現指示曾,必須在五十六日內提交損失摘要及相關金額,李氏父子則在四十二日內回覆,之後法庭會再作指示。

案件編號: HCA 56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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