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伯三太母女或判監

已故麗新集團主席林百欣的三太顧瑞英與女兒林明珠,有機會被法庭判監。她們透過名下的高發發展有限公司(高發)在上海投資興建豪宅後,將項目賣給自己的公司,引致林百欣興訟向她們和高發追討十億元,高發已因欠律師費被強制清盤。高發的清盤人近日入稟高院控告她們藐視法庭,指她們無按法庭命令交出高發的財務文件和帳目,要求高院向她們頒發入獄令及准許清盤人扣押她們的財產。

原告是高院委任的兩名清盤人Bruno Arboit及Simon Richard Blade,兩名被告分別是顧瑞英及林明珠母女。高發已發行股份有一百萬股,林百欣只佔其中一股。入稟狀指,顧瑞英擁有高發九成半股權,林明珠則有餘下百分之五股權,高發現時的董事是一間海外註冊公司,清盤人指該海外公司由兩名被告控制。

上海項目權益賣給自己公司

入稟狀透露,高院於去年八月應清盤人要求,下令兩被告解答一系列問題,包括高發於○○年完成上海衡山路「芝大廈」發展後,以一億九千多萬元把項目權益賣給她們名下另一公司,是如何定價及是否已付款給高發等。清盤人發現高發自九五年起便無核數報告,故要求兩被告交出由她們保管或控制的相關公司帳目、書信和文件。林明珠及顧瑞英先後於去年十一月及今年二月應邀與清盤人的律師會面,兩人無繳任何文件並稱手上無該些文件和不知道下落。會面時她們說了些話,後來均不肯簽署誓章確認內容。

林明珠在會面中稱,高發是由林百欣經營,她只負責概念設計、找建築師設計外部結構和解決地盤等問題,她於○一年後才留意其財務問題等等。顧則稱,林百欣對高發的事務最清楚,她不懂做生意,沒參與管理,林百欣叫她簽文件她便簽。

清盤人認為兩被告明顯是想逃避交出文件的責任,並於今年五月第二次取得法庭命令,再要求她們交出文件,又警告會控告她們藐視法庭。但她們只提交誓章進一步解釋,並無交出任何文件。

清盤人遂入稟高院,指兩被告違反法庭兩度頒發的命令,阻礙清盤人追查、保護及討回高發資產的工作,影響到債權人利益,高發現時負債二億四千二百萬元,但債權人收不到任何欠款,故要求高院向她們頒發入獄令和准許扣押兩人的財產。

案件編號:HCMP 274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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