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收數佬」被控借戶口洗錢

【本報訊】曾犯強姦被判監男子出獄後疑翻廿年前的「舊帳」,涉嫌勒索當年「寫花」其報告的一名懲教男助理案,被告被控刑事恐嚇、勒索和洗黑錢等共五項罪名,昨在區院被裁定表證成立,被告不出庭自辯,案件押後至周一進行結案陳詞。

控方昨傳召特赦證人張婉菁作供,任酒樓侍應的張供稱,她多年前因欠下數萬元卡數,遭當時任「收數佬」的被告譚志堅(四十七歲)追收,因而認識被告,案發期間,被告私自將錢存入張的戶口,事後要求她提出款項,被告解釋因其友無銀行戶口,所以要借用張的戶口,但張表示不清楚被告的金錢來源。

被告被控於一○年五月廿四日至六月十二日間,分別勒索一級懲教助理龍世勳六千五百元,及刑事恐嚇葉穎嫻。被告另被控於○九年九月十一日至一○年七月二日間,三度清洗黑錢共三萬五千元。

案件編號:DCCC 65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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