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冷氣工程公司男東主從內地飲酒消遣回港後駕車,途經元朗公路時因不滿前面輕型貨車太慢,欲加速爬頭卻撞到貨車車尾,貨車失控翻滾了數圈,導致車內一名準新郎傷重死亡。肇事男東主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罪,法官斥被告不但醉酒駕駛更高速行車,終釀成人命傷亡,遂判他入獄兩年半及停牌三年。
事發在今年一月二十日清晨五時許,被告駕駛私家車在元朗公路肇事,導致被撞輕型貨車的司機受傷,及三十一歲男乘客廖家駿傷重不治。警方到場後發現被告有濃烈酒氣,被告直認事發前兩小時在深圳喝了三至四罐啤酒,被告接受呼氣測試後,驗出體內酒精含量為一百毫升內有七十六微克,超出法例規定的廿二微克。
案件編號:DCCC 76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