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胡國興,在其卸任前最後一份二○一一年周年報告中,揭示去年執法機關有十一宗「勾線」及監視行動違規個案,包括竊聽禁聽號碼、擅自保留截取行動情報等,另有五宗竊聽法律專業保密權及新聞材料的個案。臨別秋波,他在「紅色」封面的報告中,嚴斥港府有「小撮人」以「似是而非」的理由拖延修例,賦權專員可聆聽部門的竊聽成果,並重申專員的監察是維護市民私隱的「最有力武器」,他怒斥建議「遑論付諸實行,令我失望至極」。
今年八月卸任的胡國興,年中向特首提交報告,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將於下周二討論報告。報告提及的執法機關十一宗違規個案,涉事人員遭受口頭勸誡、書面警告或譴責等處分,有執法人員竊聽禁聽號碼十八秒、卻疏忽職守無聽十項應聽的通話;亦有執法機關明知目標人物的全名,申請竊聽時卻聲稱不知;有人員聲稱「意外接觸」按鍵而竊聽不可竊聽的通話,另有部門八百九十三次違抗小組法官訂下的附加條件。
胡今次更批評執法機關的登記使用竊聽及監視的器材有多項「甩漏」,態度散漫,如有人十七次填錯姓名,另有人私自更改發出器材日期「偽造記錄」,又指有部門將器材調亂,但該部門由助理首長簽署的便箋回覆胡時,兩次「賴」是器材管理系統輸入問題以致出錯,胡斥部門意圖隱瞞真相,又指掌握表面證據,部門是向他作虛假或誤導陳述;至今年六月該部門首長親自去信胡承認下屬調亂器材,並會展開調查。
報告又揭露,記者及律師亦被竊聽。胡國興指去年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個案報告大增至卅七宗,三宗證實竊聽到法律資料,另有兩宗竊聽內容涉新聞材料。報告指,去年的竊聽書面申請共一千二百零四宗,八宗被拒,另秘密監察書面申請有廿五宗。
胡對部分執法人員對竊聽行動態度草率表示反感,又指有人對專員態度過度抗拒,回覆其查詢時「繁複艱澀、錯綜含混」及「出爾反爾」,他去年曾表示希望執法機關可守規行事,令周年報告篇幅減少,可惜願望未能成真。令他失望至極,是港府至今未接納其修例賦權專員及其人員聆聽竊聽成果徹底監察執法人員的竊聽行為,批評拒絕或拖延的人「言之無據」及「詭辯」。保安局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有關違規事項「大都是無心之失」,就胡官的修例建議,該局在全面檢討條例時會考慮。現任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為法官邵德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