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機構一般嘅服務對象係弱勢社群,大家有冇諗過,原來同社福機構打工嘅職員,本身都有可能係飽受欺凌嘅弱勢社群?如果冇諗過,咁就真係要重新估計嘞,事關社福機構竟然都有可能係無良僱主!
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透露咗一個相當得人驚嘅殘酷現實,該會近日接獲二十幾個查詢同投訴,主要係話前線員工被迫於休息日工作三至四小時,搞到十幾日先至有假放。你知啦,工作時工作,休息時休息,放假係文明社會嘅文明安排,冇假放只會出現於野蠻落後嘅奴隸社會,即使被稱為專制嘅祖國都會安排黃金周任人瘋狂購物紓緩壓力啦。
社福機構冇假放嘅具體情況係點嘅呢?好似其中一位前線員工梁小姐咁吖,任職社福機構六年幾,三年前開始一個星期返足七日工,僱主要求佢星期日工作三至四小時,要儲夠八粒半鐘先至補放一日假。梁小姐試過一個月只有兩至三日休息,最長曾經連續工作十三、四日先至放得一日假咁大把。
喂,人非草木,人非機器,血肉之軀連踩十幾日冇得休息,身心唔崩潰都算祖先有靈咯。萬一社福機構嘅員工由於僱主剝削而捱到病,試問又有邊個為佢哋提供輔導呀?功夫茶實在好難想像,一個社工點樣開口同另一個社工講:嗚嗚嗚嗚,我好慘呀,我個衰鬼老闆當我係任勞任怨嘅奴隸獸呀!
根據梁小姐嘅講法,佢個老闆後來更改遊戲規則,星期日即使只係工作三、四小時都可以補假一整日。問題係,衰鬼即係衰鬼,老闆話佢星期日工作時數不足,唔應該放假一整日,變相倒欠六小時工作,必須於各個工作日攤還有關工時。就係因為咁,梁小姐由每周工作五十一小時,增加至五十七小時。大家話吖,係咪剝削?係咪搵笨?
無良僱主勞役員工呢家嘢,今時今日理論上係行唔通o架喇,因為《僱傭條例》白紙黑字講到明,僱員每七天可享有不少於一天休息日,休息日不少於連續二十四小時。僱主要求僱員休息日工作唔係話唔得,不過要另定日子畀僱員放假。既然係咁,即係相關嘅社福機構違反《僱傭條例》啦。之不過咁,本地官僚好得意o架,好多時候有法可依都唔會依法辦事。負責監管社福機構嘅社會福利署如果唔係發雞盲,衰鬼老闆又點敢剝削員工吖!
總而言之一句講晒,既然員工奔波為社福,僱主就唔應該勞役員工咁折福。假如剝削員工嘅情況持續落去,發雞盲嘅社署都難辭其咎,功夫茶建議社福界人士身心崩潰之前,直接投訴社署監管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