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布政司鍾逸傑建議拆細立法會選區,他提出多個原因,其中一個認為目前政府管治困難是源於比例代表制。
這種講法不算錯,卻不是事實全部。當年決定立法會用甚麼選舉方法,經過深思熟慮,有兩條主線:一是單議席單票制,勝者全取;二是比例代表制,名單按得票比例瓜分議席。現時立法會選舉,政黨傾向分票,以求票盡其用,就是比例代表制的精神。
究竟當初為何要用比例代表制,相信本欄不必重複。設想一下,如果九八年的選舉用單議席單票制,結果會是甚麼模樣?過去經常提及選舉所謂的泛民建制「六四比」,六就是吃掉四,就算並非區區如是,但建制派在某些選區反先的情況一定是寥寥可數。可以說,建制派在過去的立法會選舉都取得一定的直選議席,即大約四成左右,就是倚靠比例代表制。
這個制度的好處在於,過去十五年,建制派可以按選民比例取得立法會議席,有成長的機會。當然,這也讓一些立場較為極端的人士和政黨乘機進入了立法會。此外,比例代表制使政治力量傾向分散,因為香港不是採取立法主導的內閣制,選立法會不能獲得執政權,加上政黨分拆名單參選,以求票盡其用,這使到政治人物失去聯群結黨的動力,立法會逐漸走向碎片化。
要更改立法會的選舉制度,目前的條件仍未成熟。鍾逸傑建議把選區拆細,其實一樣是比例代表制,除非拆到一個極點,即一個選區只有一個席位,就變成了單席單票制。如果要維持比例代表制的精神,選區就一定要有相當的面積,那個比例才可以發揮。問題是,選區要多大才合理,才可發揮比例代表制的精神,又有一定代表性,不會讓很極端的候選人也可以進入議會?
對於這個討論,我們不必針對現在的議員。事實上,現時被認為立場比較極端的議員,都不是勉勉強強吊車尾入選,大多數都是在中游位置,所以就算選區縮小,也不會使他們落選。因為即使選區變細,其後果只是選區增多,議員的總數不變,位佔中游的議員一樣是站在中間位置,必要時他們可以轉戰其他選區,入圍機會仍然非常大。
至於選舉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可能更值得探討。現時,全港共分五個大區,區與區的議席有相當大的差異,少者如九龍東西只有五席,多者如新界東西卻有九席。市民手上只有一票,要填九個議席,選擇時會否覺得很為難?另一方面,剛過去的立法會選舉中,有選區的候選名單近二十張,要從中挑選最合適的一人,這個工程實在很吃力。反過來看,一位立法會候選人在新界東或新界西出選,要面對上百萬名選民,如何逐一近距離接觸,也是很頭痛的事情,更別說地域太大,要全區走透透非常費勁。
因此,把選區劃細一點,是完全可以討論的事情,也不局限於對某一政黨有利、某一政黨失利的問題。只要維持有三十五名直選議員的席位,對候選人甚至現任議員利益的影響都不會很大。
用九龍東和西兩區的標準,一樣可以發揮比例代表制的特點。例如九龍西,就包含建制、泛民、激進派議員,五席似乎較易處理,那未來的立法會選舉只有五區,還是加多一區變成六區?如果是六區,議席便在五和六席之間!